1.外省市生源的学生:
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②《户口迁移证》(必须为机打不可手写和涂改)。学生须凭本人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手册、身份证、户口簿,到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④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⑤一寸照片的电子版本,文件名为“姓名+学号”。照片为白底免冠近期半胸彩照,女生头发梳起,jpg格式,360*240,15KB以上存储大小29KB以下,不可为美颜照。
材料要求:《户口迁移证》左上角用铅笔注明本人身高、户口类别、学号,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照片粘贴勿遮挡“X迁字第XX号”字迹,《户口迁移证》背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市院校集体户口的学生:
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②《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页),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④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⑤一寸照片的电子版本,文件名为“姓名+学号”。照片为白底免冠近期半胸彩照,女生头发梳起,jpg格式,360*240,15KB以上存储大小29KB以下,不可为美颜照。
材料要求:《常住人口登记卡》左上角用铅笔注明本人学号、户籍管辖派出所名称,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常住人口登记卡》背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自愿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的相关通知,将落户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户口迁移证》不宜过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