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医疗保险指南
2026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政策
1.普通学生: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每人每年420元,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
2.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财政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具体为每人每年42元。
注:以上缴费标准均参照天津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2027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随本市政策动态调整,后期学校将根据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新文件政策统一组织开展学生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

(二)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天津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期间,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居民医保按规定支付后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和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药品(指纳入本市谈判药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药品)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天津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上一年度发布的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最高支付限额为:上一年度发布的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分段设置报销比例为:
高于起付标准、低于上一年度发布的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5%;
高于上一年度发布的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低于4倍(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
高于上一年度发布的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5%。
跨省异地就医前,参保人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津医保”等APP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服务,也可到天津市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前往北京市、河北省住院和普通门诊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社保补充商业保险方案及服务
您好!值此新学年来临之际,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学习进步!为给您提供充分的保障,我们设计了学生综合保障方案,提供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住院、疾病住院) 或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仅根据您投保的具体险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在社保城乡居民医保保险报销后提供一次商保补充保险二次报销。
自2026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7年8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二、保险方案

(一)大地理赔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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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点击我要报案,选择意健险理赔,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或填写保险信息及上传单证。
如有商保问题,可拨打022-58794510或添加大地理赔微信号1331204541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