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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09日 14:05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和天津市组织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发挥党员队伍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高知识群体”主要包括入选千人计划或万人计划的、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等。做好发展高知识群体党员工作,把更多的教师凝聚在党的事业和队伍中来,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是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也是落实党管人才工作,增强学校核心竞争的需要。

近年来,在学校各级党组织共同努力下,我校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批优秀高知人员加入了党组织。但是,从全校来看,发展教师党员尤其是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还相对薄弱,对中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的教育和引导力度不够,办法不多,缺乏主动性和责任心。部分党组织连续几年没有发展教工党员;部分党组织甚至没有教工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储备。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从学校发展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做好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改进工作方法,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和高度责任感,切实做好在高知识群体,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尤其是“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  

(二)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高知识群体,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的培养教育力度,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将优秀的高知识群体吸引到党组织中来,建设一支素质好、质量高、结构合理、具有较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德才兼备的教师党员队伍,为推动我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工作要求

(一)早选苗,早培养。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近五年发展教职工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党外高知识群体教职工台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尤其对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要通过“结对子”的方式,“一对一”“多对多”联系服务,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组织他们参加一些管理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激发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的热情,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人员队伍。

(二)把握时机,突出重点。加强对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抓住时机,重点培养;要制订教育、发展工作计划,鼓励他们在业务上发挥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建立党外高知识群体教职工台账(见附件1),结合党内统计工作,定期梳理更新本单位高知申请人、积极分子人员库,根据实际情况,在今年年底建立一定数量的高知识群体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半年将台账报组织部备案。

(三)强化责任,落实培养联系人。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落实好中青年教师入党工作责任制,建立培养联系制度,党组织委员分头联系本单位中青年教师。要鼓励那些学历高、基础好、干劲足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在业务上冒尖的同时,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高知群体人员要及时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工作,培养联系人每季度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不少于1次,考察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指出他们的缺点和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并做好谈话记录

(四)依靠党员力量,群策群力。调动党员专家、学者的力量,鼓励他们在做好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引路人的同时,在政治上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进步,主动向中青年教师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老党员的成长经历正面影响中青年教师,促进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五)发挥党校的教育阵地的功能。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有计划地安排高知人员参加学院分党校举办的各类专题教育讲座和培训,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党性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

(六)及时吸收条件成熟的高知群体人员入党。高知人员提交入党申请半年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是否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积极分子后,要加大培养力度,及时讨论其是否可列入下一年度发展计划,对于符合发展条件的高知申请人、积极分子不能长期不发展、迟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本单位发展高知识群体党员工作;定期听取各党支部有关高知识群体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的汇报,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任务,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和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当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研究工作,摸清情况,制定计划,提出措施,落实责任,检查督促。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对所有党外教师进行逐人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联系、帮助和培养。同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中高知识群体的比例。教工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实际,做好发现、确定、培养的具体工作,落实党内联系人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责任制,积极稳妥地做好符合条件的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工作。

(三)建立党政配合机制。二级单位党政领导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营造有利于发展高知识群体党员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对已提交入党申请书或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高知人员,应努力为其在业务进修、攻读学位、出国深造、职称评聘等各项工作中提供帮助和搭建平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学术业务,积极做好分管领域、联系支部和所在教学科研团队中的高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高知识群体政治上的引导,另一方面要注意加强对其业务上的培养和生活上的关心,协同推进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工作。

    中共天津城建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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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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